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新教師培養(yǎng)管理辦法(試行)閩交院人〔2013〕33號

發(fā)布者:發(fā)布時間:2018-05-31瀏覽次數:3120

 

為進一步加強新教師的培養(yǎng)管理,提高新教師在思想理論、教學科研和職業(yè)道德等方面的水平,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保障部《高素質教育人才培養(yǎng)工程實施方案》(教人〔20114 號)、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yè)教育改革創(chuàng)新引領職業(yè)教育科學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1]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一、 培養(yǎng)對象為新參加工作、從其它系列轉入教學科研系列的專任教師。

二、培養(yǎng)方式實行“統一培養(yǎng)、分散引導、自主學習”相結合,學院負責提供各類培訓平臺,創(chuàng)造良好學習條件,并進行評價監(jiān)督。通過培養(yǎng),創(chuàng)造有利于新教師成長的環(huán)境氛圍,提高新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方面的水平,使他們更好地適應今后的工作和學習。

三、對新教師的培訓,由三個培訓模塊組成,即入職導引教育、高等教育理論培訓和專業(yè)導師教學指導,其中,入職引導教育由學院統籌安排,由人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專業(yè)導師教學由各系部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培訓安排在新入職的第一學年完成。

(一)入職導引教育

1.師德師風教育以講座或自主學習形式,引導新教師熟悉學院的人事管理、教學管理、科研管理、財務管理、后勤管理、學生管理等制度,方便新教師盡快融入學院生活,引導新教師愛崗敬業(yè),強化樹立良好師德師風,培養(yǎng)端正的學術道德。

培訓內容

培訓時間

培訓形式

負責部門

學院教師管理制度

半天

講座

人事處

教師師德師風教育

半天

講座

人事處

 

學校管理制度以講授形式進行,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人事處、教務處、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以下簡稱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現代技術教育及網絡中心、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及學生處派員講授。

2.了解校情校史

通過專題報告、參觀校史館、船政文化博物館等內容安排,了解學院的辦學理念、當前及今后發(fā)展方向,增進新教職工對校情校史的熟悉了解,增強愛國愛鄉(xiāng)愛校意識。

學院辦學理念等方面的學習將聘請學院專家以專題講座形式進行,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發(fā)展史的學習將以參觀的形式進行,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院辦派員協助工作。

3. 館藏資源及現代教育設施使用培訓

以現場演示形式為主,幫助新教師充分了解利用院圖書館各種豐富資源,尤其是對電子資源的便捷利用。由人事處、現代教育中心負責組織,圖書館派員進行講授。

(二)高等教育理論培訓

1.以開辦講座的形式,由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主要負責實施新教師上崗校內培訓,培訓時間為一天。

培訓內容

培訓時間

培訓形式

負責部門

中國高等職業(yè)教育的地位和特點

上午

講座

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

加強自身修養(yǎng),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個師德高尚的稱職教師

如何上好一門課以及如何上好一堂課

下午

講座

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

2.新教師報到當年,須報名參加由福建省高師培訓中心組織的課程培訓(時間一般在7-8月),主要學習《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guī)概論》、《教師倫理學》、《課堂教學技能》和《現代教育技術》等課程,取得《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高等教育理論培訓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報名,各系部協助工作,委托福建省高師培訓中心進行培訓。

(三)專業(yè)導師教學指導

1.新教師培養(yǎng)實行導師制。各系(部)要指定有豐富教學經驗和較高科研水平的教授、副教授或學術帶頭人作為新教師的指導教師,由所在系(部)提出指導教師名單,報教務處備案。每名指導教師一學年內所指導的新教師不得超過2名,主要進行教學基本技能培訓,學習教學組織、教學實施、教學評價、教學研究等知識內容,培訓采用講授、討論、觀摩、練習等形式進行。新教師與指導教師要認真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新教師培養(yǎng)手冊》(詳見附件1)。

新教師第一學年必須完成至少1年的助教工作及學生管理工作(兼任輔導員或班主任)。在導師指導下,承擔擬開課程有關教學輔助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輔導、答疑、批改作業(yè)、講解習題課、指導實驗、參與實驗室建設、下企業(yè)實習等),全面接受教學基本功、基本技能訓練。在助教期結束時要對自己的助教工作進行總結,由教師所在系(部)組織進行考核,寫出系(部)考核意見,報教務處備案;學生管理工作由院學生處負責安排、考核。

新教師在第一年內須完整旁聽1—2門所從事專業(yè)的主干課程,選聽各級教學名師課程至少5次,并將聽課情況填入《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新教師聽課記錄單》(詳見附件2

2.實施主講考核制度。新教師在第一年一般不獨立安排授課,若有特殊需要,各系部應提出申請報教務處和人事處批準。在正式授課前,須對自己擬開設的課程進行1—2次教學試講。各系部要組織考評專家組(一般不少于3人)對新教師試講情況進行評價,認真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詳見附件3)。教學試講不合格者不能授課,延長培養(yǎng)周期一年,并進行相關培訓工作。兩年之內經過三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師,不適合擔任教學工作,必須轉到其他崗位或不再聘用。

新教師首次承擔主講任務的第一學期,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要組織院教學督導組聽課,每月一次。院教學督導組要對新教師授課情況進行評價,填報聽課記錄匯總至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再將整理后的信息及時反饋給新教師及其所在系部。

3.未考取《普通話合格證書》者,各系(部)應通知新教師報名參加普通話能力測試(獲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暫時除外)。

4.開設新課程的新教師若需到校外進行進修,由所在系(部)向人事處申報選派人選和教師進修計劃,教師本人要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在職教師進修申請表》,獲審批后方可如期參加進修。

5.專業(yè)導師教學指導工作由教務處會同各系部負責組織實施,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處協助工作。

四、入職引導教育原則上應在新教師入職后一個月內完成,由學院人事處負責開展實施、相關部門配合。高等理論培訓中的校內崗前培訓在入職后第二個月內完成,由教育研究及教學督導處負責實施。

五、考核及其他事項

(一)新教師到人事處報到時,須領取《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新教師培養(yǎng)手冊》,根據培養(yǎng)內容如實填寫,在職稱晉升時提交。培養(yǎng)手冊的內容將作為新教師職務評聘、年度考核、高校教師資格證申報的重要依據。

(二)新教師培養(yǎng)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廣大新教師要調整心態(tài),充分準備,把個人專業(yè)成長融入到學院發(fā)展大局中去,為促進學院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三)新教師主講考核制度與導師的年度考核掛鉤。

(四)新教師導師在考核合格的情況下,當年度每指導1名新教師,減免年度工作量5%。

 

附件: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新教師培養(yǎng)手冊

           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新教師聽課記錄單

           3.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教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